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We want what we will,
but we don't will what we want!
--Arthur Schopenhauer--

Y說,他在上課的時候,老師玩了一些小遊戲,有一個是老師叫他們將一張紙分成五份,然後又分別在這五等份上面寫下自己覺得最重要的五樣東西(人、有生命無生命都可),之後再依序叫他們一個個捨去,最後,留下的,對自己來說,就是覺得最重要的一個。Y說,他自己很驚訝會寫下這五樣(其中有三個是人、有一樣是音樂、還有一個是“一張好床”!),為什麼會“驚訝”呢?因為平常沒想過這問題、因為沒有感覺、因為對一切習慣成自然、......?

「重要」的意義是什麼?
怎麼知道、確定這是「重要」的?
因為直覺、因為喜好、因為別人告訴你的、因為社會建構、因為......
同樣的問題,「喜好」是什麼?怎麼知道、確定這是所謂的「喜好」?......
(「」號內可以代入很多其他名詞)

除了個人成長的生命經驗史這個層面以外,是不是問題要回到「價值」層面上?價值觀決定了何謂重要、何謂不重要的等差序位為何?
有沒有存在一個絕對的「價值」作為可觀察、判斷、評論的客觀事實存在呢?
如果有,那這個「價值」是“最大公約數”、還是一種“融合”、還是一種“神格化的存在地位”、......?
還是根本就沒有這樣的東西存在,每個人的養成背景都大大不同,因人而異,不可能有一個的價值存在,也無法歸納出什麼樣共通、普遍的價值?
用心理學來說,最後的核心應該會落在「欲望」(Frued的說法是「libido」)這種東西上,想要什麼、不要什麼、想滿足什麼、想作什麼、都是欲望所致,心裡有這欲望,急著想達成,就是重要的,欲望愈強烈,重要性、優先性的排序就愈高......

不過,這兩種解釋,應該還是可以combine在一起,用亞里斯多德的四原因說(形式、質料、動力、目的)來解釋的話,我講的「欲望」算是「動力因」,而我想要關切的“「重要」為何?”這是屬於「形式因」的層面,這件事有沒有一個真正的「形式」存在實體?可以追求嗎?如何達到(approach)?

(review自己的思考過程,發現我的思路是先走「知識論」,再來走到「形上學」,真是這樣嗎?哈!哎,還是別一直在這裡murmur的好,寫這種鳥東西murmur是沒有分數的......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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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tragicomedy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