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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是我手機的桌面圖案

他是大師──鄧南光

文章標題的幾個字,是在形容台灣的社會現象

人家是立法寬鬆、執法嚴格(一絲不苟),人民對法律的信任、守法觀念相對也會比較高

台灣是喜歡搞一些看似很有道理,但實際上卻很難執行的法條(這也難怪,利委都在忙選民服務嘛)

就像1/11要上路,修正版的「菸害防治法」就是一例

二手菸有害健康沒錯

對於二手菸,我也從很“恨”到“雖不喜歡但可以接受”的程度

不過新版的菸害防治法,卻讓許許多多開店、做小生意的人非常困擾、煩惱

該怎麼辦?

有很多種類型的店家,客人多半會抽菸,甚至是為了可以自在抽菸而來

泡沫茶店、KTV、pub、日式居酒屋、酒吧、酒店、咖啡店

真的禁菸,那麼生意幾乎也不用做了

要做獨立隔間,可能空間環境不允許;可能要增加很多成本

 

好吧,如果真的要嚴格執行、嚴格取締

現在生意已經不好做了,這絕對會引起一波大反彈的民怨

如果又是“選擇性執法”、“三分鐘熱度”、“虎頭蛇尾”

那麼大家覺得反正就是下有對策,法律永遠只是參考用(就跟紅綠燈一樣。重點是路口有沒有警察)

這樣會比較好嗎?

抽菸的人,也不會因為這樣而不抽或是戒菸

(健康捐抽的再多錢、菸害廣告在菸盒上印的再大,抽菸的人也還是沒減少啊)

==

我不抽菸

不過滿愛看抽菸照片(電影畫面)

像《Control》的海報就很好看

 

※張照堂也貼了很多名人的抽菸照:雲霧歲月

《點煙》(伍佰 & China Blue)

 

《沒有菸抽的日子》(張雨生)

 

《Pink Cigarette》(Mr. Bungle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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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tragicomedy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3) 人氣()